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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小学:学习黄大年精神 争做“四有”好教师

发布时间: 2017-12-05 22:41 发布单位: 吴忠市教育局 浏览量: 2028 【公开】

为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贯彻始终,根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宁教工委[2017]29号),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转发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广泛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710日上午,利通区第十一小学党支部立即组织全体党员教师认真开展了学习“时代楷模”黄大年先进事迹。参加学习活动的有全体党员、教师,学习活动由副书记马吉国同志主持。

马吉国副书记首先学习了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转发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广泛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并介绍了黄大年同志的先进事迹。

年轻党员李莹同志代表全体党员教师谈了自己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体会,她结合本人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就如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谈了自己的认识,决心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扎根农村,潜心研究教育教学新方法,教好书育好人,为祖国的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


最后,党支部书记马宝砧同志讲话。他指出,黄大年同志的先进事迹是对老一辈科学家爱国报国情怀、科学拼搏精神的传承和发扬,是当代科技人员的时代楷模和突出代表。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一要学习他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爱国情怀;二要学习他教书育人、敢为人先的敬业精神;三要学习他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的爱国爱校情怀,真诚感人,为即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系列学习活动开了好头、做了表率。他对全校教师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做具有时代担当的知识分子,自觉把个人价值实现同国家和民族发展联系在一起,用忠诚和奉献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二是做爱岗敬业的道德模范,以更加执着的态度投入到学校建设中,为实现中华民族的教育振兴奉献力量;三是做学生的领路人,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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