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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5-05 12:56 发布单位: 吴忠市教育局 浏览量: 1175 【公开】

一、所有现代教育技术硬件设备设施均由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专(兼)职教师验收签字后,再交学校领导、财务人员审签报帐,并如实编号上册。

二、教育教学所需设备设施,应认真完善借用手续,并要求使用者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使用;如有损坏遗失,将按照赔偿制度追究责任。

三、高档精密的器材(如摄像机、投影机等)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外借时,必需有专(兼)职教师随机操作。

四、所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设施只能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不得私自外借,挪作它用。

五、每学期结束时,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专(兼)教师应收回全部外借器材,并进行认真地检查、清理、维护,使设备设施随时处于可用状态。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对器材要认真做好防潮、防尘、防震、防火、防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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