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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5-05 12:57 发布单位: 吴忠市教育局 浏览量: 2360 【公开】

(一)演播室由专业教师分管负责。进入演播室须经该分管教师同意。

(二)注意日常设备维护。每日注意切断不使用设备的电源,注意节约用电和用电安全。

(三)分管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工作人员使用演播室请注意保持室内物品整洁。使用完毕按规范关闭设备。

(四)认真做好防盗、防尘、防潮等常规安全工作,每日下班进行常规检查,注意关好门窗等。

(五)演播室内的各种设备或易耗品领用或外借,认真做好相关记录。未经允许不得利用设备进行非教学活动。

(六)认真做好使用记录,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配电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故障纪录。

(七)认真做好各学段分配的录音录像制作任务或分管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八)保持室内清洁,周五进行大扫除时分管教师应在场督促指导,及时清倒食品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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