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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5-05 12:42 发布单位: 吴忠市教育局 浏览量: 1153 【公开】

1.音乐教室是学生进行音乐教育的主要场所。音乐教师要热爱本职,努力管好音乐教室。

2.学生进入音乐教室。应专心听老师讲解,认真进行练习,不得讲话或随意走动,以免影响他人。

3.学生必须按照老师要求使用音乐器材。未经同意不得任意触摸钢琴及音响。每个学生应有集体意识。要爱护公共财物。

4.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在乐器或者课桌上涂画,发现损坏,照价赔偿。

5.注意环境卫生,不得乱扔纸屑。每天按时打扫,保持室内清洁。

6.音乐教师按学校规定组织学生定期开展音乐兴趣小组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演出。

7.音乐教师应配合学校德育处和团、队开展校园文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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