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通区十一小学召开了第四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议题是审议讨论《利通区第十一小学教师慰问制度》《利通区第十一小学职称评审考核细则》,教职工代表33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了《学校2018年工作报告》、《学校2018年工会工作报告》及《2018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对上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就《利通区十一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利通区第十一小学教师慰问制度》的中心议题向全体代表作了阐述解读。在随后的分组讨论环节,代表分别各抒己见,纷纷就学校管理从全局的立场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表现出了较强的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和为我校各项工作献计献策的主人翁风貌,整个过程,充满了民主的气氛和奋发向上的精神。
本次议题是由工会牵头,自下而上收集一线教职工对原职称评审细则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学校综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对照原有细则和制度进行了修订。在细则与制度修订完善的过程中,以科学管理促学校发展,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为出发点,既彰显细则制度刚性的一面,又充分体现其人文的一面。
(供稿:利通区第十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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